测井仪通用技术条件总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球物理勘探中使用的各类测井仪器(简称测井仪)通用部分的一般要求、引用标准、定义、分类、型号命名、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煤田、金属与非金属矿产、水文与工程地质等领域的测井仪器。不适用石油物探测井仪。
测并仪由地面仪器、卜井仪器(探管)和绞车等组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球物理勘探中使用的各类测井仪器(简称测井仪)通用部分的一般要求、引用标准、定义、分类、型号命名、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煤田、金属与非金属矿产、水文与工程地质等领域的测井仪器。不适用石油物探测井仪。
测并仪由地面仪器、卜井仪器(探管)和绞车等组成。
广东省地质学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省内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及其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学术性社团,是发展地质科技事业的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同时接受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国地质学会的业务指导。
广东省地质学会的前身,是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地质学会在中山大学地质系及两广地质调查所中所设的中国地质学会会员小组(中国地质学会成立于1922年2月3日),1952年成立中国地质学会广州分会,理事长是中科院院士(学部委员)陈国达。1964年改称广东省科协地质学会(列为第一届),1980年改名为广东省地质学会,一直挂靠在广东省地质局,此后学会理事长均由广东省地质局局长、副局长或总工担任。
学会学会现有单位会员116家,个人会员5181名,下设16个专业委员会、3 个工作委员会、1个咨询服务中心和秘书处。秘书处日常办公地点设在紫园商务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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