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地质资料汇交与应用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中色学字【2013】50号
关于举办“全国地质资料汇交与应用管理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地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资料管理条例》(第349号令)、国土资源部《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16号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原始地质资料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的要求》等相关精神,加强地质资料管理人才培养,充分利用原始地质资料,降低地质工作风险,减少重复工作和投资,提高地质资料服务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及社会化水平。学会决定举办“全国地质资料汇交与应用管理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局)、地矿资料馆藏机构;各地矿、地勘、冶金、核工业、煤田、有色、建材、化工、矿山企业等地勘单位总工、项目负责工作领导及技术骨干;各相关院校及研究院所等。
二、培训内容
1、《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政策及《关于做好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要求》具体操作方法解读;
2、地质资料管理服务及保密政策;
3、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规定和汇交管理要求、汇交经验做法;
4、实物地质资料库房规划与建设、实物库的服务对象及功能定位、实物采集工作程序及实物地质资料筛选及保护技术方法;
5、成果地质资料(纸、电)汇交、验收、整理要求;
6、数字填图地质资料的接收与验收规范;
7、地质资料汇交软件的使用等重点难点工作讲解;
8、原始地质资料的汇交管理、立卷归档规则、监管平台;
9、原始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流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地质档案资料社会化服务和现代化管理经验交流;
三.授课专家
全国地质资料馆和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领导专家教授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16日 贵阳市
第二期 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24日 深圳市
五.有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1300元/人,资料费实收。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所有费用报到时交纳,统一开具报销凭证。
2.单 位: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邮箱: zgysjsxhvip@163.com
联系人:钮剑彪 吴春林
电 话:010-88154690
传 真:010-88154690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邮编:100814
会务组收到报名回执后,将在开班前6日内寄发《报到通知书》,告知具体课程安排、酒店地址、接站安排事项等。
附 件:参会回执表
中国有色金属学会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